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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事项:有线电视拆迁
所需材料:
1、拆迁单位凭单位证明(需包括地址、用户数量等内容)办理;
2、拆迁单位按每户150元交纳线路损失费;
办理地点:
1、主营业厅:宁夏路200号广电大厦
2、镇江路营业厅:镇江路10壬号
3、李村营业厅:金岭路37号
4、贵州路营业厅:贵州路16丙号
5、人民路营业厅:人民路292-14号
24小时服务电话:96566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,08:30-17:00
周六、周日,09:00-16:30
备注:
拆迁:是指因房屋拆除,暂停有线电视服务的业务。因房屋拆除,拆迁单位凭单位证明(需包括地址、用户数量等内容),办理有线电视拆迁手续。拆迁需经有线网络中心客户部出具用户清单,拆迁单位盖章确认,并由拆迁单位按每户150元交纳线路损失费。用户在新地址安装有线电视,可按拆迁后移机办理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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